不知是因为地震的悲情力量的感染,还是出于舆论的压力,这一次四川大地震之后,国内企业,无论是大名鼎鼎的,还是小有名气的,或者默默无闻的,也不管是“牛”气冲天的国有企业,还是谨小慎微的民营企业,都竞相捐款,大有不甘落后之势。
不管企业的慷慨解囊是出于自愿也罢还是无奈也罢,总之,企业的行为还是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可,被认为履行了社会责任。不过,就在去年,国内大部分的企业在新旧劳动合同法交替之际的一些不光彩的行为,被指责置社会责任于不顾。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,一些企业的截然不同的举止,究竟是行为反常,还是“痛改前非”呢?
去年,国家劳动部门拟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,没有想到掀起轩然大波,遭到大部分企业的反对和抵制。原因浅显简单,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触犯了“以市场为导向”的企业的利益。一些企业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前,争相利用它的漏洞,制定相应防范对策,大批解聘老员工,或者重新签定新合同以将老员工的工作年数“归零”。这样的企业行为在当时相当普遍,争相仿照。只有少数企业因为名气太大而成为舆论众矢之的挡箭牌,而更多的企业逃脱了指责。
据笔者所知,国家出于构建和谐社会,以及基于一些企业对于员工的非人性行为的现实等方面的考虑,在重新制定新劳动合同法时,在一定程度上侧重了员工的利益,这也无可厚非。但是,企业却不乐意。新的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处境尴尬。
当然,这一问题的出现,一个方面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员过于理想主义的色彩太浓,出台的新的劳动合同法打破了旧有的劳动力市场平衡局面,本是善意行为却引发了一场危机,引人深思。我们从中也窥清企业的面目,为一点蝇头小利,而对企业老员工大动干戈,以逃避新劳动合同法的桎梏。当时,舆论的焦点集中在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。企业的行为被指责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,而遭受不耻,许多企业,特别是一些知名企业的形象在当时严重受损。
而在四川大地震发生后,企业的慷慨行为令人惊讶,出手如此阔绰不凡,他们对灾区人民的“拳拳爱心”可谓气势磅礴,与一年前风波中的“歼诈”“小气”“没有责任感”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,简直是判若两人。当然,我们也许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不过,如此的变化,大概也绝非正常。试想,一个对自己员工都那么刻薄寡恩、对社会缺乏责任感的企业,怎么可能一夜之间“良心发现”?是不是有苦衷才迫不得已而为之?难怪,一家香港的媒体置疑部分中国企业的捐赠行为,是出于舆论的压力,不得已而“购买道德”,在这种敏感的时刻,对于灾区的捐赠,可以放大他们的形象。
笔者并不否定企业对于灾区捐献爱心的行为,无论是从什么角度出发,他们的慷慨解囊对于灾区人民度过难关都会起到莫大的帮助。不过,我们真诚的希望,企业的社会责任,不应只出现在地震灾难面前,不是出于压力,不是做秀,也不是心血来潮,而是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公民,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。我们希望看到,企业的博爱,企业的责任之心,希望它不是昙花一现。我们期待有一天,中国出现更多有责任感的富人和企业。


档案
日志
相册
视频


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